我院被认定为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
近日,由省教育厅获悉,我院被认定为“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51号)要求,我院组织专家对“十三五”期间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取得的经验、成绩进行总结,对“十四五”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进行设计,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认定20所中职学校、30所高职院校为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我院即30所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我院集结办学优势,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部、财务处、培训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负责同志为组员的乡村振兴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资源体系,突出办学特色,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十四五”期间,我院将以此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入选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双高建设和职教高地建设为抓手,充分整合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和乡村的资源,扩大涉农人才招生专业门类和培养规模、提高培养质量,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目标,完善“党建引领、平台赋能、服务融入、精准发力”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培养新型农民,为乡村振兴战略做出更大贡献。(成人教育学院)